

极乐村支部领办合作社冷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7-22 14:36:52
项目概况
极乐村支部领办合作社冷库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富广场B2写字楼7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X宁招[2022]-042
项目名称:极乐村支部领办合作社冷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726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2.726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冷库建设1(项)1127267否 | 1127267 | 22545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至 2022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富广场B2写字楼702
方式:直接联系我司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富广场B2写字楼702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富广场B2写字楼7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 具的投标担保函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
a11投标保证金 |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人员相关证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合同包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5、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 | 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古田县城东街道极乐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极乐村
联系方式:李朋蔚13599831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富广场B2写字楼702
联系方式:小兰15160181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朋蔚
电 话: 1359983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