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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戴云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厂化验室实验试剂及器皿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07-27 16:15:43

项目概况

污水厂化验室实验试剂及器皿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德化县诗墩三路3号西梯7楼(阳光幼儿园隔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DHCG2022044

项目名称:污水厂化验室实验试剂及器皿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24991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24991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污水厂化验室实验试剂及器皿采购

1批

162499.17

162499.17

0.00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泉财采〔2021〕97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生产需要,分批次送货,货送完,合同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1、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投标人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声明函,视同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投标人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声明函,视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资格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资格2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复印件 (如投标人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与具有该证的单位合作,提供合作协议和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备案证明复印件。资格3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本包组产品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7日  至 2022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德化县诗墩三路3号西梯7楼(阳光幼儿园隔壁)

方式:小林 18120625503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德化县诗墩三路3号西梯7楼(阳光幼儿园隔壁)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德化县诗墩三路3号西梯7楼(阳光幼儿园隔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化县戴云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        

联系方式:苏先生 15280888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德化县诗墩三路3号西梯7楼(阳光幼儿园隔壁)            

联系方式:小林 18120625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1812062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