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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附属用房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9-21 09:43:52

甘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附属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Z2302001XCL00000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附属用房建设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南县人民法院,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尚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甘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附属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甘南县。

2.3监理服务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272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新建审判法庭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146平方米,建筑为二层结构;施工阶段监理。

2.6招标控制价:200000.00

2.7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本项目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小班子人员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于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尚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30日14 时00分前。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黄河路南侧华山街东侧商贸广场(一期)C区09栋1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南县人民法院

地  址:甘南县文明大街3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52-564949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尚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黄河路南侧华山街东侧商贸广场(一期)C区09栋

联 系 人:魏工   电    话:17303627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