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城涌鑫地产有限公司共益债投资人公告
2022-09-30 13:08:16
2022年5月27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991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盐城涌鑫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涌鑫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2年8月23日作出(2022)苏0991破7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与中税汇金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盐城涌鑫地产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依法保护涌鑫公司债权人和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案件进程,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募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涌鑫公司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案件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或公告内容,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2、本次招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招募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3、本次招募投资人以债务人涌鑫公司现状为基础,提供的信息系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调查所得的情况,所述信息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代替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不属于管理人的承诺,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4、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
5、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
二、债务人概况
1、涌鑫公司的基本信息
盐城涌鑫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3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信用代码/税号为91320991571429302P,法定代表人江明云,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地址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南路9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产销售、租赁;建筑材料(除砂石)销售。公司股东为上海满哲实业有限公司、涌鑫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江明云。
2、涌鑫公司的项目情况--盐城涌鑫经贸中心
(1)盐城涌鑫经贸中心项目系由盐城涌鑫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占地67.08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共4 幢楼,3693套。其中:
1号楼994套,2012年开工建设,2014年竣工交付;
2号楼1042套,2015年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竣工交付;
3号楼946套,2014年开工建设,截至目前未办理竣工备案;
4号楼711套,2014年开工建设,截至目前未办理竣工备案。
(2)1、2号楼情况:
1号楼、2号楼共计2036套全部竣工备案交房,具备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证的条件,目前基本销售完毕。
(3)3号楼情况:
处于在建工程抵押状态,946套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4号楼情况:
4号楼共711套,4号楼711套房屋中8套房未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703套于2017年8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有200套左右未销售。
3、募集目的,使用用途
本次共益债招募金额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涌鑫经贸中心3#、4#楼的续建工作,同时启用部分资金用作正常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检修等工作。
共益债借款期限预计为一年,年化利率不高于10%,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共益债投资协议》为准。
4、付款保障
(1)法律保障。共益债投资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负担的债务,依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之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资产保障。以“涌鑫经贸中心”项目剩余资产的市价值粗算,项目完成复工续建、验收工作后,可进行房屋的正常销售,已知未售房产数量超过500套,预计房屋销售款所获资金足以还共益债本息。
(3)监管保障。该项目的房屋销售资金由管理人监管和控制,不至于造成资金流失,可以保证本公告共益债的清偿。
三、招募方案
1、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⑴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⑵无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案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未被限制高消费或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征信状态无异常。
⑶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2、意向投资保证金
⑴意向投资保证金数额:30万元。
⑵交纳方式和时间:应于2022年10月28日17时前转入管理人专用账户(具体账户信息联系管理人:王莉 18136653157)
⑶使用和退还的条件
①保证金的使用
经初步评审,管理人通知意向投资人签署《共益债投资意向协议》之日起5日内,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上述账户缴纳200万元的投资保证金(原意向投资保证金转为投资保证金,不足的部分补足);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中标投资人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签约保证金;签订《共益债投资协议》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未被确定为中标投资人或备选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评审或谈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保证金。确定为备选投资人但未被确定为中标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与中标投资人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保证金。
管理人按照中标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实质内容与中标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中标投资人拒绝签订或者不缴纳投资保证金的,其报名意向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意向投资人报名及材料的提交
⑴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①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17时
②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③报名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国际软件园1号楼13层
④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18136653157
⑵意向投资人提交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2年10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五份:
①投资意向书;
②共益债投资人出具的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③报名者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身份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资产和负债等报名者认为有利于其参与招募的其他信息;如为联合体报名的,需提供联合投资协议,并说明各主体分别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等,承诺对共益债投资行为互相承担责任;
④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如有)等;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⑤《保密承诺书》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报名者印章(包括骑缝),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应由本人签字。报名材料由报名人自行编排并装订成册,并提交一式三份至管理人处,同时发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4、接洽谈判
管理人收到保证金及报名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与意向投资人联系,进一步磋商相关事宜。
5、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按上述第2项要求交纳意向投资保证金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查阅资料,可与管理人联系。尽职调查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四、投资人的遴选及确定
1、中标投资人和备选投资人的确定
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利益相关人合法权益,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首先从报名人选中初步确定意向投资人;其次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于报名截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报名参选的意向投资人中择优确定1名中标投资人和1名备选投资人。
2、《共益债投资协议》的签订
中标投资人应于接到管理人确定其为中标投资人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依据其提交的《共益债投资方案》,与管理人签订《共益债投资协议》。
3、投资人的确定
管理人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和与中标投资人签订的《共益债投资协议》提交人民法院批准后,中标投资人即为共益债投资人。
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18136653157
特此公告。
盐城涌鑫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