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0-20 17:37:00
【项目概况】
房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白土村广雅居小区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K-FW-2022025
2、项目名称:房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万元
5、最高限价:20万元
6、采购需求:对房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开展检测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工程验收竣工为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节能、钢结构、见证取样检测等)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检测员岗位(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派出该项目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进行信息登记(提供查询结果网页下载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含分公司/办事处/实验室)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不得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巡查中被湖北省住建厅通报,不得因检测行为违规被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供应商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
(6)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分别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
(7)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2年10月21日至 2022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白土村广雅居小区对面)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若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若有)复印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2年11月0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白土村广雅居小区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白土村广雅居小区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供应商应做好防护措施,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到访人员落实“一扫两核一测”标准流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房县城关镇神农路18号
联系方式:18163193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白土村广雅居小区对面
联系方式:0719-3235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传蛟、杜静
电话:0719-323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