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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石鼓镇人民政府石鼓镇全流域河道清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1-01 14:41:09

项目概况

永春县石鼓镇人民政府石鼓镇全流域河道清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博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丰泽区齐云路80号A梯三楼博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KCG[350525]2022087

项目名称:永春县石鼓镇人民政府石鼓镇全流域河道清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759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759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清淤服务

1(项)

487598

487598

48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监狱企业(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信用记录(适用)。查询结果的审查:①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至 2022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博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丰泽区齐云路80号A梯三楼博凯)

方式:现场或邮寄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博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丰泽区齐云路80号A梯三楼博凯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博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丰泽区齐云路80号A梯三楼博凯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石鼓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春县石鼓镇石鼓街270号        

联系方式:小魏0595- 2382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博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仁风工业园齐云路80号            

联系方式:张工0595-22337637、13505998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95-22337637、13505998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