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东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2-29 08:44:16
项目概况
巴东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东县信陵镇巴山路149号2楼)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9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FCG20221227
2.项目名称: 巴东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人为湖北省巴东县港航管理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服务范围为巴东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批复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要求内的全部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90个工作日内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允许中标后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东县信陵镇巴山路149号2楼)。
3.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登记表(以上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资料的纸质文件递交至巴东县信陵镇巴山路149号(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登记,逾期未传送相应资料或递交纸质资料的视作报名无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月9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当日上午8点30分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2.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东县信陵镇巴山路149号2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月9日上午9点00分。
2.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东县信陵镇巴山路149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体: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竞争性磋商时,将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供应商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中所列资质证件及其它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有一项不满足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应提交的相应资质证件及其它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所附“资格审查表”。
3.其他要求: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供应商人员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人员均不得进入)有序排队等待,不扎堆、不聚集,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离,事项办理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不得滞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巴东县港航管理所
地 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沿江路185号
联系方式:0718-4333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巴山路149号
联系方式:18695005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珊珊
电 话:18695005233
附件:
报名登记表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全称 | |||||
详细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投标联系人 | 姓名 | 电话号码(手机) | |||
领取 《询价文件》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