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公告 > 正文

南七马路39号楼、太原南街305号楼采购房屋中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2-12-29 13:59:27

项目概况

南七马路39号楼、太原南街305号楼采购房屋中介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2FW110155

项目名称:南七马路39号楼、太原南街305号楼采购房屋中介服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确定一家供应商协助采购人为南七马路39号楼、太原南街305号楼居民办理房产过户,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为南七马路39号楼、太原南街305号楼全部居民完成房产过户,即合同终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  至 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楼)

方式:现场领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平区新华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同泽南街15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4-31606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楼            

联系方式:杨成文024-6678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成文

电 话:  024-6678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