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3-24 11:30:19
项目概况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RR2023-QL002
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在响应时,可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或《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至 2023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
方式:现金或转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研发楼3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 8700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
联系方式:小张 0598-5323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0598-5323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