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区县局询问室 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03-27 17:20:32
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区县局询问室
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的委托,对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区县局询问室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区县局询问室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TPPCZ(2023)031
3、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4、招标内容:询问室全新装饰和配套设备设施采购等
5、招标控制价:272068.98元。
6、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施工安装调试完成
7、质量:满足招标文件、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质保期:不少于2年。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明确各设备的免费质保期和服务方式,质保期满后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有偿售后收费标准按原厂最低标准收取,终身技术支持。
(一)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提供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法院失信执行人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8日起至2023年 3月3日止,每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 2:30 到 5:00(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古庸路572号金领国际大厦8楼802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提供以上资料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汇入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 名: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
帐 号:943005010000148159
4.3 注明“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区县局询问室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4.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23年4 月 18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 张家界市永定区逸臣广场维也纳酒店十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
联系人:石女士(18374440246)
电 话:0744-88631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古庸路572号金领国际大厦8楼802室(本项目联系地址)
联 系 人:龙先生(15207448863)
电 话:0744-8381538
附件:
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我 郑重承诺:
我公司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我公司珍惜公司声誉,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差推算)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采购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无行贿行为记录;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法院失信执行人查询平台”上无失信名单信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一年,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招投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记录,我公司所提供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和“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的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如经查实存在以上不良行为或记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将我公司列入“黑名单”并实施禁入措施。
我公司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我公司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
我公司与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我公司不存在买卖资质、围标串标、转包分包、以虚假信息骗取中标、恶意违约、对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或其他“围猎”行为。
我公司承诺,如果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的,投标无效;如果中标,我司愿意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理。
我公司承诺,在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等相关单位或部门案件查办中,积极提供证据、配合履行作证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对我公司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我公司对上述内容的补充说明: 。
我公司承诺,如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充分披露公司本承诺书中所述的相关负面信息,视同弄虚作假,我公司自愿接受采购人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已签署的合同、实施禁入措施等处理决定,并不得向采购人提出相关异议、不得向采购人主张相关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授权人代表签名: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