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路面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8-03 10:01:24
项目概况
检察院路面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利恒方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HFDF-2023-034
项目名称:检察院路面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16803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16803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检察院路面维修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利恒方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利恒方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利恒方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将以下材料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送到代理公司。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营口鲅鱼圈平安东街南段东侧
联系方式:苑宝家、0417-6712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利恒方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彩霞05金隆地砖厂-第三层楼301室
联系方式:甘静、0417-6203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静
电 话: 0417-620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