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河县廉政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景观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2023-01-03 09:10:00
一、招标条件
齐河县廉政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景观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委托山东嘉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
2.项目编号:SDJH-2023-GC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编号 | 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控制价(元) |
一 | 齐河县廉政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景观工程施工 | 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573154.27 |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标书取得费: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齐河大厦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齐河大厦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七、其他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01月03日至 2023年01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嘉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要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投标人可以索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缴纳)。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bcgxxw.com/)发布。
八、监督单位:无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城投财富中心
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方式:17615988701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嘉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万达广场D区C座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15253432868
发布人:山东嘉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