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1-03-04 09:57:30
一、项目编号:FHZB2021-010(招标文件编号: FHZB2021-010)
二、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中标(成交)金额:18.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清原满族自治县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具体范围已签订合同为准 | 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 | 1年 | 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西平、马志红、张尚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法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7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清原县镇内
联系方式:张尚威 024-53023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33-1号4楼405室(抚华招标清原部)
联系方式:孙国萍 1308131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