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2025年野外车辆租赁服务商招标招标公告
2025-04-23 17:54:32
青海格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 (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2025年野外车辆租赁服务商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格建公招(服务)2025-020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2025年野外车辆租赁服务商招标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分包个数 | 1个包 |
各包要求 | 选择车辆租赁服务商1家来满足我院野外项目生产及运输服务需求;四驱越野车及皮卡车,配备驾驶员。 |
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10天内) (3)其他要求(此项提供承诺函): (一)四驱越野车及皮卡车辆要求: 1.五年以内的皮卡车和坦克300,车况良好、安全性能高、符合开展野外工作的要求; 2.丰田普拉多(V6)车况良好、安全性能高、符合开展野外工作的要求; 3.车辆保险齐全,第三者保险保额不低于200万,驾驶员乘客座位险不低于20万,驾驶员意外险不低于100万元; 4.车辆应急设备齐全,自带设备包括:双备胎、车辆打气泵、千斤顶、轮胎扳手、破窗及割安全带工具、随车工具、铁锹、手电筒、灭火器、钢丝绳、木板(100*30*6cm以上)等。 (二)配备的驾驶员要求: 1.每台车辆需配备合格的驾驶人员,驾驶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驾驶该类车型的资格(驾驶证等),年龄在25至50周岁,驾龄5年以上,健康状况良好(体检证明); 2.有一定的野外驾驶经验,并能适应高海拔地区野外作业,服从甲方管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4月23日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获取招标文件 | 青海格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格尔木市江源路66-2号贝壳酒店后院) 标书购买联系人:祁女士 电话:0979-84183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邮箱地址:1811340531@qq.com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格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格尔木市江源路66-2号贝壳酒店后院)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单位:青海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79-8416434 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2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格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0979-8418319 联系地址:格尔木市江源路66-2号贝壳酒店后院 |
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江源路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格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050 2660 8403 |
其他事项 | 1.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招标投标协会官网》发布。 2.上拦单价的测算情况: (一)四驱皮卡车:日租上拦价460元/车/天;月租上拦价12000元/车/月,超出整月的部分按月租平均价计算费用。租赁费以甲方实际使用的天数据实结算。 (二)四驱丰田普拉多(V6):日租上拦价800元/车/天;月租上拦价18000元/车/月,超出整月的部分按月租赁平均价计算费用。租赁费以甲方实际使用的天数据实结算。 (三)四驱坦克300:日租上拦价700元/车/天;月租上拦价17000元/车/月,超出整月的部分按月租赁平均价计算费用。租赁费以甲方实际使用的天数据实结算。 (四)车辆租赁费中包括车辆使用费、税费、安措费、劳保费、驾驶员工资、车辆及人员保险费、车辆维修保养费、设备零件更换费、车辆年检审核费、洗车费、驾驶员的伙食费(20元/天/人)及乙方车辆和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承租期间的车辆燃油费及过路费由甲方承担。 5.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8万元及履约保证金2万元,合计10万元整。甲乙双方确认租赁结束,乙方若无违约行为时,甲方全额无息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