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宜城营销部 零星印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09:50:00
一、招标条件
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宜城营销部零星印制项目已获襄阳市烟草公司批准,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合格供应商承担该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宜城营销部零星印制项目。
2.项目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宜城营销部。
3.项目内容:宜城营销部综合办、党建、客服、专卖等需要印制一批小零散物品,包含版面设计、排版印制、装订打包,并送至指定地点安装到位(详见项目服务清单)
4.服务质量要求:
(1)供应商前期需提供装订完好的样稿。最终印制稿的色差范围正负不得超过样稿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2mm。
(2)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应保证颜色均匀、字迹清晰,色正,无杂色,无重叠、图文明晰精致、不得多字少字,前后颠倒、上下颠倒及字行歪斜、行间疏密不等。
(3)供应商所提供的标的物应保证与采购方要求的规格配置及材质要求一致。
(4)供应商所提供的标的物应保证与经采购方确认的效果图(或样品)相符,其他如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5)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完成标的物的制作,材料均为全新且未被使用过,且符合合同的约定。
(6)需要安装的标的物,供应商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安装在指定地点,要求安装牢固,不掉落。
(7)采购方委托供应商设计制作的标的物,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不超过四次的设计效果图或样稿。在供应商提供第四次效果图时,采购方完成所有的确认修改工作。
(8)供应商对安装期间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负全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供应商安装标的物不牢固出现松动脱落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所提供的标的物质保期为6个月,自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计算。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按采购方要求的印制内容、数量、质量等要求分批次制作供货,每批次在6个日历天之内保质保量完成交付。
6、项目拦标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壹仟贰佰肆拾肆元整(¥121244.00)。供应商投标总价报价不得高于拦标价,各单项报价也不得高于各单项明细拦标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响应供应商需提供:(1)2024年5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如完税证明、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2024年5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完税证明、社会保险费应缴认定单(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信誉要求:(1)供应商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推36个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6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推36个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6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不存在行贿行为。响应供应商需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有隶属关系的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合同履约“黑名单”,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上述4-8项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同时,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天眼查”等网站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信息,若发现供应商不满足上述4-8项资格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6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15: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5月8日15:00,地点:襄阳市烟草公司宜城营销部四楼会议室,地址:宜城市自忠路13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天。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
地 址:宜城市自忠路134号
联系人:张小飞
联系电话:0710-42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