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比选公告
2025-09-18 16:02:31
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比选采购,通过比选选择一家中选单位,由比选人根据定点采购相关要求与其进行定点议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Y20250903
2.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0元
4.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6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1600000.00元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应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应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应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应答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应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应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应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响应),不允许申请人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九)本采购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要求申请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申请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申请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申请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方式:网络获取或现场获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开选时间和地点
2025年9月2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1)网络获取:申请人可通过本项目公告页面进行下载附件,填写《比选文件领购登记表》后打印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syhuizhou@163.com,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申请人信息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向申请人提供比选文件电子文件即完成获取比选文件。
(2)现场获取:申请人可通过本项目公告页面进行下载附件,填写《比选文件领购登记表》后打印加盖公章,递交至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申请人信息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向申请人提供比选文件电子文件或纸质版比选文件即完成获取比选文件。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联系人:范文波 联系电话:0752-2276193
(二)比选人: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集成村大坪地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3751969
八、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