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公告 > 正文

恩施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21 15:14:18

【项目概况】

恩施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1-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4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

2、项目编号:YDES2025-04

3、项目名称:恩施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4.964万元

6、最高限价:54.964万元

7采购内容恩施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根据需要择优选择一家物资供应配送机构,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因单位食堂管理改革,实际履行期限另行商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22日至2025年12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1-201室

3、方式:将资料领取表(格式自理)、中小企业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一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文档传至邮箱:673453861@qq.com(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单位视为无效。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1408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40900分(北京时间)

3、地   点: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1-2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4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1-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址:湖北省恩施市松树坪村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内

联系方式:0718-8110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1-201室

联系方式:0718-8305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718-811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