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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0-12-24 09:44:40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丰富政府采购方式,增加有效制度供给,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财政部研究起草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1年1月2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lisms.mof.gov.cn/lisms)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一式两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1:《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