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容美镇唐家铺村3组美丽庭院及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9 17:15:02
1、项目编号:HBYF-ESZB-2025005
2、项目名称:容美镇唐家铺村3组美丽庭院及家庭农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0006.90元
5、最高限价:400006.90元(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此限价,凡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无效)
6、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容美镇唐家铺村3组美丽庭院及家庭农场建设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须具有相应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 定的意见》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均无 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8:30 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电子邮箱。
3、报名方式:
供应商将报名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扫描完整版PDF发送到905866841@qq.com并致电17671393765,文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经工作人员确认领取磋商文件。(不合格的报名资料将拒绝接受)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浙江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后坝横路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后坝横路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公告信息发布媒体: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
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峰县容美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99号
联系方式:15377227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后坝横路27号
联系方式:17671393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15377227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