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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中央空调维保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5-08-27 09:59:33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中央空调维保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ZFW202506401

3.最高限价:9.9万元

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

5.服务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物流中心

6.服务期: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中央空调维修及保养的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4.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

5.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7.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未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未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

10.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

三、采购文件获取

领取方式:现场或电邮、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免费领取

实地领取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刘娟

联系电话:0722-3221069

领取时间:2025828-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领取要求:领取时间截止后,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受邀供应商将视作主动放弃本次谈判邀请。

方式: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限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或者单位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到领取地点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991500分(北京时间)

送达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2楼评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谈判开始时间:2025991500

谈判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2楼评标室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

地址:随州市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k217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581398136

2.监督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

地址:随州市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k217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方式:1860722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