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十堰市公司城区营销部办公家具询比公告
2025-09-15 17:55:27
项目概况
根据十烟会[2025] 15号文件,拟对2025年十堰市公司城区营销部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并于2025年9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SYCQ202506901
2.项目名称:2025年十堰市公司城区营销部办公家具
3.采购方式:询比
4.计划金额:25.4万元
5.采购需求:采购城区营销部机关及基层办公家具(沙发、茶几、茶水柜、书柜、会议桌、会议椅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7.服务地点:
(1)十堰市茅箭区人民中路45号城区营销部
(2)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凯旋大道国瑞蓝山郡西城天街南广场(A30-1-01)(张湾管理所);
(3)十堰市白浪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道白浪中路51号(白浪管理所);
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询方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或被列入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禁止参加投标。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所投家具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代理商需提供所投家具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17时30分前
2.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中路45号城区营销部
3.获取方式:
3.1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询比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2网络获取:
供应商应将获取询比文件所需提交的(1)或(2)扫描件发至邮箱463223173@ 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9月22日下午15时00分
递交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中路45号城区营销部二楼会议室
开始时间: 2025年9月22日下午15时00分
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中路45号城区营销部二楼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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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城区营销部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中路45号燕林小区16号楼城区烟草专卖局
项目联系人:郝敬帆
联系方式:18062173695
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城区营销部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