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长安玖号院北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5-12-22 17:16:18
灵宝市长安玖号院北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中标公告
受灵宝星河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灵宝市长安玖号院北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进行了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现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宝市长安玖号院北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YZB-2025-1107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4.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吕尊浩、张金铃、丁海平、伍娟丽、潘江涛(业主评委)
4.3、评标地点: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灵宝凯兴嘉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价:3027818.40元/年
分项报价:住宅1.70元每平方米/月 商业2.00元每平方米/月 车位50.00元每个/月
六、发布中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投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灵宝星河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8339888838
代理机构: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灵宝分公司地址:灵宝市河滨西路与建设路交叉口滨海花苑1号楼
联 系 人:建先生
联系电话:15039891077
监督单位:灵宝市房产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98-3090779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招 标 人:灵宝星河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