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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货物类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9-11 12:07:06

项目概况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货物类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台前路33-3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TN]CGZB2023090628

项目名称:泰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货物类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采购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淡水鱼苗1(批)

 

199500

199500

3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现场核查。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2.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的有关文件规定,预算金额在 60 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若提供附件格式的《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台前路33-3号2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福建东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福建东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宁县和平北街8号        

联系方式:肖女士、0598-7838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宁县台前路33-3号            

联系方式:小张、18965309005/17359855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  0598-783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