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河中合新能源储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4-03-12 16:02:22
齐河中合新能源储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齐河中合新能源储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河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GK-SDYX-20240312
2、建设地点: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
3、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齐众大道以北,齐发大道以南,顺京路以西,黄河大道以东,占地面积约478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标准厂房,改造原有厂房以及园区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为齐河经开区新型高端储能装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期限预计为2年,计划于2024年开工建设,2026年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
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实施内容的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甲方委托合同为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厂房:10元/m2,室外配套:建安工程费的0.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住建部颁发,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在本单位);
3、本次招标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4、其他: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严禁转包、分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法律法规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规定。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请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进行文件领取。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法人到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3)资质证书
(4)项目总监注册证书
报名时以上证件必须齐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04月03 日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现场纸制递交。
递交地点:齐河县齐顺大街26号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和中国招标和采购网(https://www.gc-zb.com/)同时发布。
七、监督机构: 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34-5608627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齐河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534-5676117
2.代理机构:山东晏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河县齐顺大街26号
联 系 人:韩家家、韩玉娇 联系方式:15864164823、18766073799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发布人:山东晏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