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印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5-08-07 15:02:20
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印服务外包项目(委托代理编:YFZB2025-03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印服务外包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YFZB2025-030
3、采购项目预算:据实结算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印服务外包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3年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7日起至2025年08月14日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在 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路桥公司3楼301室)(详细地址)获取磋商文件。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路桥公司6楼会议室
1、本招标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2)地 址:张家界市西溪坪永定大道
(3)联系人:杨先生
(4)电 话:13707445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路桥公司3楼
(3)联系人:李女士
(4)电 话:0744-838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