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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装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8-25 17:28:40

一、招标条件

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老河口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装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已获市局(公司)批准,采用竞争谈判(综合评分法)方式选取合格供应商承担该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老河口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装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老河口市汉丹铁路西侧红星美凯龙星耀广场一期9号楼

3.项目内容:

对老河口市汉丹铁路西侧红星美凯龙星耀广场一期9号楼进行装修设计。该建筑为纯框架结构,规划设计用途为商业。南北长约36.1 米,东西宽约15 米,占地面积556.92 平方米,建筑面积2207 平方米。建筑主体高度19.45 米,层数为4 层,一层层高7.0 米,二层层高3.8 米,三至四层层高3.5 米,无地下室。

1)建筑设计:老河口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为毛坯,根据老河口营销部实际需求对该建筑提供设计服务。

2)结构设计:老河口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原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根据需要进行结构改造设计,其中首层需局部增加设置夹层,增加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

3)建设给水排水(生活、消防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电信工程,通风及空调,消防,节能环保等公用工程设施设计。

4)配置电动充电桩,改造停车场、照明及管线等室外工程设施设计。

对以上设计内容提供老河口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装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相关附属工程设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二次深化设计,要求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以及为完成该项目后期施工过程中所提供的设计及咨询技术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其他需要设计单位配合的事项。

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7)、《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GB55031-202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等建筑设计标准和规范,提供优质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时响应发包人及相关方提出的工程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的要求,保证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抵达现场。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不含报送上级单位审核时间)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相关附属工程设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二次深化设计。经第三方评审后,在2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完善工作。后期服务至老河口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购置项目通过国家局整体验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设计方应尽量缩短设计周期。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向发包人交付用于初步设计审批的设计文件(纸质版10份、电子版1份)、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初步设计文件(纸质版10份、电子版1份)、用于施工图审批的设计文件(纸质版15份、电子版1份)、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用于工程施工的设计文件(纸质版15份、电子版1份)、最终成果的书面概(预)算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具体份数根据实际需要可增加。

6.该项目拦标价为浮动幅度值下浮不高于17%,设计费最高限价不超过36.31万元。供应商投标总价报价不得高于拦标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通过年审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响应供应商需提供:(1)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如完税证明、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完税证明、社会保险费应缴认定单(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信誉要求:(1)供应商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推36个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6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推36个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6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不存在行贿行为。响应供应商需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有隶属关系的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合同履约“黑名单”,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上述4-8项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同时,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天眼查”等网站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信息,若发现供应商不满足上述4-8项资格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8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9月9日9:30,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红星美凯龙星耀广场9号楼三楼会议室,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红星美凯龙星耀广场9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

   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红星美凯龙星耀广场9号楼

联系人:姚子怡

联系电话:1872701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