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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人民法院电子阅览室及信息化会议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8-26 19:24:08

叶县人民法院电子阅览室及信息化会议室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C-2025-08-26

2、项目名称:叶县人民法院电子阅览室及信息化会议室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20000.00

最高限价:52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叶县人民法院电子阅览室及信息化会议室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5.4质保期:1年。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质量要求合格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 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 0827日至 2025090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良基地产6楼

3.方式: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上述资料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4.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良基地产6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良基地产6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叶县人民法院

地址:叶县昆阳镇九龙路268号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方式:18317625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系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9003750060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良基地产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