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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S446黄家村路侧停车场项目采购公告

2025-08-27 15:43:06

湖北恒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十堰市茅箭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茅箭区S446黄家村路侧停车场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茅箭区S446黄家村路侧停车场项目

二、项目内容: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项目预算20.52万元

四、最高限价:20.52万元

五、2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对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持有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拟派人员需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地点:2025828日至20259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

2、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资料应清晰可辨,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八、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茅箭区交通运输局

  址:十堰市武当路 71 号 

联系方式:0719-8789922

代理机构:湖北恒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

联系人:王陈诚          

联系方式:0719-86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