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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民医院一氧化氮呼吸检测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5-10-30 16:27:08

一、采购人禹城市人民医院

  址:德州禹城市开拓路753号

联系人:崔主任         联系方式:0534-726095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翔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1号院内

联系人:刘林           联系方式:17653499119

二、项目名称:禹城市人民医院一氧化氮呼吸检测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XM-YC-20251025

项目情况:共一个标包

更正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安装及服务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以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3、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所投医疗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人:山东翔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