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恩施州烟草公司咸丰县营销部液晶显示屏采购
2025-11-05 13:41:00
根据恩施州烟草专卖局(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纪要〔2025〕1号文件批准,允许2025年恩施州烟草公司咸丰县营销部液晶显示屏采购采用询价方式进行,现邀请你公司参加询价。
一、项目编号:ESXF2025124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恩施州烟草公司咸丰县营销部LED显示屏采购
三、询价内容:为咸丰县公安局警烟联合执法办公室采购液晶显示屏2台(长虹电视98寸,分辨率3840*2160;海信电视85寸、分辨率3840*2160),签订液晶显示屏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合同,并提供后续维修服务。
四、采购预算:2.5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参与询价供应商必须具有电子科技产品销售资质,同时因联合执法办公的专业性,需配套维修服务人员1名,承诺订单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维修,确保维修服务稳定,并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烟草行业准入资格要求:a.《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通知》(中烟办〔2020〕85号)要求,凡是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投标或响应;b.因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或在代理行业采购业务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违法行为,被纳入采购人本级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响应;c.在恩施州烟草企业的采购活动中,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被立案调查的涉案单位或因不诚信履约,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单位存在合同和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响应;d.因行贿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行贿金额和处罚时间判定是否准予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为:1.行贿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且处罚期未超过1年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2.行贿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且处罚期未超过2年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3.行贿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且处罚期未超过3年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以裁判文书发布时间及裁判文书中明确的行贿金额为准)
5. 因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或在代理行业采购业务中存在收受贿赂、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违法行为,被纳入采购人本级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响应。
6.供应商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询价文件的获得
(一)领取时间:自2025年11月6日9点起至11月6日17时止。
(二)领取方式:受邀供应商在询价文件领取时限内,可通过现场领取、电邮、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文件,文件领取时间截止后,未领取询价文件的受邀供应将视作主动放弃本次询价邀请。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9时整(8时30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询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和询价地点:咸丰县烟草专卖局五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 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5696300377
电子邮箱: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金烟路22号
采购监督部门名称:安全规范办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71808088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金烟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