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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职工餐厅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026-07-03 11:08:52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河南汇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的委托,就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职工餐厅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 名,现将该项目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职工餐厅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HF-2026-0402

3、采购内容及范围为了强化单位后勤管理,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拟选择一个供应商为提供餐饮劳务服务,供应商提供早、中、晚餐,采取现场自愿就餐,采购单位提供食堂的水、电、接口等设施,食堂用水电费用价格按物价部门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服务期限两年(自中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项目地点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食堂;

6质量要求:服务过程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预算金额:24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纪录承诺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书)。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四、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

[2019]4 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汇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三门峡湖滨区六峰路银座2号楼7层13号)

3、购买磋商文件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磋商文件费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项目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7月14日9时00分

2、磋商地点: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2-1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其他事项

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803983600

地址:卢氏县沙河西路

代理机构:河南汇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尉女士

联系电话:18614910416

地址:三门峡湖滨区六峰路银座2号楼7层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