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十三中学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7-06 17:30:23
【项目概况】
十堰市第十三中学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6号百强中心花园9幢2005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S-2026-0706
2.项目名称:十堰市第十三中学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按食堂经营总额的24%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劳务外包服务费
5.采购需求:十堰市第十三中学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或者重新采购。)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9.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07日至2026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6号百强中心花园9幢2005室
3.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携带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领取。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07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6号百强中心花园9幢2005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7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6号百强中心花园9幢20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第十三中学
地址:十堰市车城路52号
联系方式:0719-8222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6号百强中心花园9幢2005室
联系方式:13871235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7123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