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宁县桥南街(西环路口至龙潭村委楼门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11-09 10:24:26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周宁县公安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周宁县桥南街(西环路口至龙潭村委楼门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周宁县桥南街(西环路口至龙潭村委楼门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
2.项目编号:JCZYCG2021-033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周宁县桥南街(西环路口至龙潭村委楼门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 | 1项 | 395657 | 否 | 395657 | 3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该员工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建筑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1年11月09日8:30至2021年11月11日17:30,(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中指定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1年11月09日8:30至2021年11月11日17:30,(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7.2.1获取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塔山路鸿塘新村140号;
7.2.2获取方式: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函加盖公章至我司办理,填写标书获取联系表;
8.采购文件售价:5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华园楼A#103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华园楼A#103室。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周宁县公安局
地 址:周宁县狮城镇三源大道66号
联系人:魏警官
联系方法:0593-5634520
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华园楼A#103室
联系人:小汤
联系方法:15859333872 邮箱:18323207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