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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11-29 10:11:12

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SXHXCZ-2021-127

二.采购内容:

1、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包号

采购科室

备注

1

检验科

一批

2

药剂科

一批

3

美容科

一批

4

妇科耗材

一批

 

(具体内容、配置、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自行协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治市盛德世家A座410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盛德世家A座4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盛德世家A座4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4.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供应商需承诺满足“两票制”要求。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合法有效的复印件(胶装成册骑缝章),原件审查后退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地址:长治市城区延安南路110号        

联系方式:0355-3128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盛德世家A座410室            

联系方式:邱女士  0355-3522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  0355-352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