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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学生公寓住宿条件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5 08:03:37

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学生公寓住宿条件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学生公寓住宿条件提升改造项目”(招标编号:WXZBZC—TC2025【061】号) 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云南文星招标有限公司受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的委托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学生公寓住宿条件提升改造项目;

2.2 预算金额:1712074.00元;

2.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2.6采购内容: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学生公寓住宿条件提升改造项目,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本文件第六章“采购清单及明细”;

2.7质保期:整体质保最低两年,如采购需求中有特别规定的按采购需求技术参数部分执行;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1.6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每日上午0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介绍信(原件)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云南文星招标有限公司(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328号)报名或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848610454@qq.com邮箱,联系电话13987599066,现场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无论是否成交,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投标文件方才有效)。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 元/份。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4日15时00分。

6.2现场开标地点:云南文星招标有限公司(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328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相关监督部门监督下组织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信息公示于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和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官网公开发布,有效公示期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共五个工作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看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2万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2、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收款人:云南文星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云南省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支行

 号:2300018315052012

 话:17387569447

注: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3、投标单位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在腾冲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③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退还至原缴纳账号。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持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对账单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退回账号为原缴纳账号。

(二)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投标人将放弃追索招标保证金的权利: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

 址:腾冲市中和镇东坪社区瑞兴路1号

联系人:罗老师

 话:17766912508          

 

  称:云南文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328号

项目联系人:段工

电     话:13987599066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