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01-20 17:10:16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下同)就该单位的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路8号6幢101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 1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HZCJT—20220101;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五)最高限价:无;
(六)采购需求:除颤监护仪2台,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到位;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通过价格评审优惠措施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但不作为本项目必要性的资格性审查项;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报产品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所报产品不是医疗器械注册人自行生产的须提供其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不是所报产品注册人的须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供应商委托受托人为供应商单位的在职职工,并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时间:2022年 1 月 21 日至2022年 1 月 25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路8号6幢101室;
(三)方式: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扫描发送至我司邮箱1350154177@qq.com并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登记;
(四)售价:人民币400元∕每份,售后不退。
注:如果供应商因考虑自身谈判保密原因而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或填写信息有误,导致采购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无法通知谈判文件的更正或补充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截止时间:2022年 1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二)地点: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后勤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一)时间:2022年 1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二)地点: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后勤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为贯彻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原则上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名授权代表到现场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并须持双绿码(苏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且不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并请持续关注淮安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淮安市淮海南路62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0517—80871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路8号6幢101室
联系方式:赵工 电话:18252137096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将参与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并承诺在采购活动中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围标串标、不恶意质疑投诉,特发函确认。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函签字盖章与文件费回执单一起扫描发送至我司邮箱1350154177@qq.com并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