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公告 > 正文

恩施州疾控中心办公大楼窗帘安装与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2-29 11:59:19

【项目概况】

恩施州疾控中心办公大楼窗帘安装与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2单元20楼2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HCESZB-2024-001

2.项目名称:恩施州疾控中心办公大楼窗帘安装与制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5万元

5.最高限价:11.5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窗帘一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10 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标的属于工业。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230日至20243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2单元20楼2001室)

3.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具体方式为:将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格式自理)、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至290045956@qq.com邮箱,经电话(13477902513)确认后,按供应商登记确认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31108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2单元20楼20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2单元20楼2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信息发布媒体: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esjk.cn/);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址:恩施市舞阳大道360号

联系方式:13886786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2单元20楼2001室 

联系方式:13477902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477902513

邮箱:2900459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