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定区沙堤乡郝坪村新农村示范区二期供水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4-03-08 15:04:13
张家界天翔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的永定区沙堤乡郝坪村新农村示范区二期供水工程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定区沙堤乡郝坪村新农村示范区二期供水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ZJJXD-CG-24013
3、采购项目预算:1304774.12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日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包1 | 永定区沙堤乡郝坪村新农村示范区二期供水工程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1项 | 1304774.12 | 1304774.12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þ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本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近三个月社保,且无在建项目。
注: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4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3 月1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在 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通达国际广场10楼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 3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通达国际广场10楼
3、开标时间: 2024年 3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通达国际广场10楼
1、本招标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1、联系人姓名:李女士
2、电话:18674437168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天翔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兑泽路与永昌路交汇处
(3)联系人:覃先生
(4)邮 编:427000
(5)电 话:18867272960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张家界新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通达国际广场10楼
(3)联系人:李女士
(4)邮 编:427000
(5)电 话:18674437168
(6)电子邮箱:550381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