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2024-02-02 15:16:55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仁发改【2022】328号、仁发改【2023】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仁寿旌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仁寿旌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仁发改【2022】328号、仁发改【2023】2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建设项目占地约108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化厂房约14.8万平方米,新建园区道路约3公里,供排水管网约8公里,以及配套建设其他基础设施等。
2.3总投资:70000.00万元(本次招标:53239.13万元)。
2.4招标范围::(1)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2)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以及工程造价清单预算编制。
2.5计划工期:48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4)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含2家);(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6)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8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至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四段212号)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04-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四段212号),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仁寿旌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仁寿县普宁街道迎宾大道479号仁寿发展大厦B栋1楼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28-3503991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四段212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3829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