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鸿华电子等项目用地平整场地土方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4-12-03 16:13:37
项目概况
中山市鸿华电子等项目用地平整场地土方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6号(阳江市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J-2024133DL
项目名称:中山市鸿华电子等项目用地平整场地土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2290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2290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 | 工期 |
1 | 中山市鸿华电子等项目用地平整场地土方工程 | 人民币 1232290.96元 |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人进场施工20天内完工。(超出该完工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人进场施工20天内完工。(超出该完工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合同包)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以上,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6号(阳江市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高冲岭地段D区地块一金鼎花园商住楼D幢14A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高冲岭地段D区地块一金鼎花园商住楼D幢14A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情况证明。
5、《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公章。格式参考本招标公告附件购买标书登记表。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投标人红色公章,彩色打印无效。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购买标书日期不符合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同时提交《购买标书登记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春市春吉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阳春市春城高朗村委会新吉大道1号(产业转移工业园)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赖先生0662-7707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阳江市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6号
联系方式:谢工0662-2286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 0662-228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