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利县集中育秧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11-25 08:40:18
慈利县集中育秧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慈利县集中育秧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慈发改审批[2024]170号,项目业主为张家界澧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张家界澧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在慈利县部分乡镇建设集中育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面积406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96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慈利县集中育秧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慈利县境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在慈利县部分乡镇建设集中育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面积406500平方米。本次招标控制价为:52676052.17元。
1.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 ☑天□月□年
1.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2.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黑名单、未被列入张家界市政府投资性工程“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项目招标投标时,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无条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的意向书(履约担保意向书模板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0-1)。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张政办发〔2024〕9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止,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下午14 :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在 湖南铭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都市金苑小区B栋16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00分,地点为 慈利县慈利宾馆三楼龙腾厅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招 标 人:张家界澧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慈利县零阳街道零阳中路60号(财政局3栋1楼2号);
联 系 人: 谭先生 ;
电 话:15974427627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铭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都市金苑小区B栋1601室;
联 系 人:钟先生、张先生;
电 话: 0744-8575987、15274408685;
电子邮箱: 5235749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