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腾冲市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招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8 17:44:23
项目概况 |
腾冲市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招租项目的潜在承租供应商应在云南滇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东营小区腾冲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15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3日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腾冲市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招租项目
1.2、磋商编号:DYNKZB2025-TC003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询价
1.4招租底价:不低于68120.00元/年,招租方仅接受报价不低于招租底价的承租报价。
1.5招租需求:承包经营招租方职工食堂,负责供应招租方职工、病人、病人家属的早、中、晚三餐及及其它工作任务用餐服务。此次招租是为了解决职工及病人的就餐问题,以方便病人、病人家属和职工用餐需求,但不以营利为目的,最终达到规范、集中经营,提高和增强医院后勤保障综合服务能力。
1.6、承租期限:一年。
1.7、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招租方服务要求。
1.8、服务地点: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华园三小区1号(腾冲市妇幼保健院)
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承租费用(中标价),按相关规定所需缴纳城镇土地税及房产税等费用由乙方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到税务机关缴纳。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承租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自然人身份进行承租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
1.2承租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3承租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或承租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身份承租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以前承租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承租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租供应商,由招租方及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承租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1.5承租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承租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承租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以上条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承租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卫生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健康证》,并承诺方式承诺以下内容:
①中标后办理卫生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②拟投入所有工作人员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③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④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无食物中毒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⑤承租供应商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或任何人为原因导致的停业或以对外营业为主。经营负责人(必须是本项目工商登记的本人)长期不在本项目驻地现场经营管理,否则招租方不接受其投标或导致经营合同被终止,同时负责人也不得委托其他人代为管理经营。
⑥严格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医院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医院各项管理规定,微利经营并支持和配合医院各项工作。
⑦承诺成交后购买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食品安全保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自然人报名的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机构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盖章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授权委托书到云南滇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东营小区腾冲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15号)进行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滇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东营小区腾冲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15号),递交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参加现场开标,逾期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租方拒绝接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招租方参与下组织开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3月13日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地点:云南滇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腾冲市西源街道宝峰路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壹仟元整)。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云南滇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300018833493012
注:(1)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投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2)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3)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承租供应商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在腾冲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3.承租供应商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在腾冲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③未成交承租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云南滇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退还至原缴纳账号。
4.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供磋商保证金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其中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可实行线下购买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5.成交承租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持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对账单原件到云南滇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还手续,退回账号为原缴纳账号。
6.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承租供应商将放弃追索磋商保证金的权利:
6.1承租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6.2承租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承租供应商不与招租方签订合同的;
6.4承租供应商与招租方、其他承租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公告发布媒体
7.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及腾冲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公示栏。
7.2承租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租方: 腾冲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华园三小区1号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15334315806
代理机构:云南滇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东营小区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15号
联 系 人:艾先生
联系电话:13987538671
2025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