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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楚烟信息超融合设备采购项目(省局)

2025-04-30 17:54:5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XX202506801

项目名称:2025年楚烟信息超融合设备采购项目(省局)

最高限价:89万元

采购需求:购超融合一体机5台、超融合业务交换机2台、超融合管理交换机1台,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需完成供货及安装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1.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查询记录提供不全的以采购人现场核查为准)(查询方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7.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采购人在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评审时以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0.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1.特定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提供:原厂代理资质证书和本项目的原厂授权证明。

(二)具备原厂售后服务。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月湖琴声D区DS楼2楼武汉楚烟公司

3.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限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或者单位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同时提供特定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报名表附后)

方式2、网络获取,请供应商将上述相关资料及报名表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人邮箱(17671682391@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以供应商提交完整的资料时间为准,采购人审核后通过后以网络形式发放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截止时间:_2025_年59日_10_时_00_分。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月湖琴声D区DS楼2楼武汉楚烟公司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会议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武汉楚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月湖琴声C区CS楼3楼 

联系人: 贾志杰

联系方式:17671682391 

2.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 企业管理部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月湖琴声D区DS楼2楼

联系人:邱芊 

报名表.docx

采购需求.docx


联系方式:1857156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