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咸宁崇阳烟草家具器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10 09:40:09
依据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批复的年度采购计划,崇阳营销部对2025年咸宁崇阳烟草家具器材采购项目采用竞争谈判方式(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可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XNCY2025125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咸宁崇阳烟草家具器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谈判(最低价成交法)
(四)预算金额:5.2044万元
(五)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六)服务地点:湖北省崇阳县崇阳大道9号(崇阳县烟草专卖局)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60天内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在本次采购项目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采购项目递交截止日前3年(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不存在行贿等行为。(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五)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六)因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参与本项投标或响应可能被拒绝。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七)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烟草公司和采购人纳入行贿供应商和供应商“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投标或响应;被烟草行业其他单位纳入行贿供应商和供应商“黑名单”的,参与本项投标或响应可能被拒绝。评审时以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八)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领取时间: 2025 年6 月11日起至2025年 6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3:00时~5:30时。谈判文件免费提供。
(二)领取地点: 湖北省崇阳县崇阳大道9号一楼综合办公室(崇阳县烟草专卖局)。
(三)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请在获取时间内发送以下资料的扫描件至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5年 6月17 日 9 时。
(二)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崇阳县烟草专卖局二楼会议室 。
(三)谈判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1份。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出具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17 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咸宁市崇阳县崇阳大道9号崇阳县烟草专卖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二)确定谈判供应商: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关于印发《湖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烟办〔2024〕13号)文件第四十六条规定,响应的供应商数量过多可以进行资格预审,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通过抽签小程序随机抽取五家以上供应商参加谈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崇阳营销部综合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
地 址:崇阳县天城镇崇阳大道9号
联系方式: 0715-3392598 。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 话: 13476948609
电子邮件: 690116832 @qq.com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规格(m) |
1 | 办公桌 | 6 | 张 | 1.6*0.8*0.76 |
2 | 办公椅 | 6 | 把 | 0.55*0.5*0.8 |
3 | 前台椅 | 4 | 把 | 0.5*0.5*0.9 |
4 | 展示柜(含灯带) | 8.64 | 平米 | 1.5*0.3*2.88 |
5 | 弧形培训桌 | 3 | 张 | 1.58*0.4*0.76 |
6 | 发言台 | 1 | 个 | 0.7*0.48*0.11 |
7 | 培训椅 | 9 | 把 | 0.5*0.5*0.9 |
8 | 实木重叠椅 | 9 | 把 | 0.4*0.4*0.5 |
9 | 茶水柜 | 1 | 个 | 0.8*0.4*1 |
10 | 三人沙发 | 1 | 套 | 2.1*0.85*0.8 |
11 | 1.2米书桌 | 4 | 张 | 1.2*0.6*0.76 |
12 | 对开门衣柜 | 4 | 个 | 0.8*0.6*2.2 |
13 | 窗帘(布) | 1 | 个 | 10.4*3.0 |
14 | 窗帘(布) | 1 | 个 | 11.2*3.02 |
15 | 窗帘(布) | 3 | 个 | 4.6*2.7 |
16 | 窗帘(布) | 4 | 个 | 5.6*2.66 |
17 | 窗帘(布) | 1 | 个 | 9.3*2.64 |
18 | 窗帘(布) | 2 | 个 | 6.3*2.7 |
19 | 窗帘(百叶) | 1 | 个 | 3.68㎡ |
20 | 窗帘(百叶) | 1 | 个 | 1.8㎡ |
备注: 窗帘(布)是指棉麻混纺,65%棉+35%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