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河开发区道路绿荫停车场剩余工程建设项目-停车场土建施工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1-04 10:03:51
一、采购项目名称:齐河开发区道路绿荫停车场剩余工程建设项目-停车场土建施工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JT-SDYX-20241104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齐河开发区道路绿荫停车场剩余工程建设项目-停车场土建施工工程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 1492294.88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
2、地点:齐河县晏城街道齐顺大街26号
3、方式:文件获取:现场获取。请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进行报名领取。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法人到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以上证件必须齐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2024年11月08日09时30分
2.地点:齐河县齐顺大街26号
(1、未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而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年11月08日09时30分
2.地点:齐河县齐顺大街26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丰之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0534-5676117
代理机构:山东晏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0534-8121729
发布人:山东晏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