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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新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2025-01-10 15:42:35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仁寿县新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已由仁寿县行政审批局川投资备【2411-511421-04-01-319858FGQB-045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四川仁寿旌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仁寿旌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11-511421-04-01-319858FGQB-0454)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仁寿宝马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约95 亩,总建筑面积为80710.47㎡,建设内容为新能源厂房、辅助厂房、倒班房、研发生产厂房、动力站、门卫室、地下室及总图工程(包括场内综合管网、道路工程及广场硬化、智慧停车场、充电等)等。

2.3总投资:32649.4万元(本次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为:26545.18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还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13日至20250117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至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四段212号)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05-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四段212号,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仁寿旌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仁寿县普宁街道迎宾大道479号仁寿发展大厦B栋1楼

邮编:620500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915052422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欧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四段212号

邮编:620010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3829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