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顶山市新华区妇幼保健院等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31 20:11:40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妇幼保健院等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致诚弘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中原商场家属院2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HYZB-2025-07-03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妇幼保健院等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2198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1 | 1 | 平顶山市新华区妇幼保健院等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 约2198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范围:平顶山市新华区妇幼保健院等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服务地点:平顶山市
5.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5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8、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2.9、信誉要求:(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获取文件的时间: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不含公休及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
3.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
3.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致诚弘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中原商场家属院2楼)。
3.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致诚弘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中原商场家属院2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致诚弘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中原商场家属院2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6189229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春华国际20号楼
采购人:平顶山市鑫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3382077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焦店村村委会办公楼四楼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致诚弘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375-7502336 17527515377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中原商场家属院2楼商铺20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女士
电话:0375-7502336 1752751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