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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8-01 08:52:36

阳江市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阳春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阳春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J-2025021DL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9510.00元,大写玖拾捌万玖仟伍佰壹拾元整(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最高限价:98951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期

预算金额

采购最高限价

阳春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1项

自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并提供后续技术咨询

989510.00元

98951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本项目预算价为¥989510.00元,最高投标限价为¥989510.00元(大写玖拾捌万玖仟伍佰壹拾元整),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该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完成项目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税费、各种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等)。不管投标人是否在报价表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报价应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等,以及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报价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进行报价。本项目不允许整体分包、转包,但可征得采购人同意后部分分包。

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阳春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阳春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日 至 2025年8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阳江市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阳江市江城区祥乐街17号四楼)

3.购买方式:

 现场购买,必须携带资料到指定地址购买;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购买标书日期不符合的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4.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公章。格式参考本招标公告附件购买标书登记表。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投标人红色公章,彩色打印无效。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购买标书日期不符合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同时提交《购买标书登记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阳江市江城区祥乐街17号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阳江市江城区祥乐街17号楼开标室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

.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

联系方式:0662-7734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阳江市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祥乐街17号四楼

联系方式: 0662-2286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0662-2286066

 

采购代理机构:阳江市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标书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