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公告 > 正文

青神县共享电动助力自行车投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5-08-05 15:12:02

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MYQS20250724

项目名称:青神县共享电动助力自行车投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运营区域内2元/30分钟,超过30分钟每增加10分钟加收1元;区域内违停调度费5元/车.次;超区域调度费5—30元/车.次。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应具备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其关联公司提供的不予认可。2、本次投放不接受联合体和加盟性质申请,每个自主经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品牌只能由一个法人申请。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和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法人,不得申请本项目。4、企业3年内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069:00时至20250812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振兴路25号眉山满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网络方式获取。

1)网络获取:

供应商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976556407@qq.com”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报名室,联系电话:17828123180。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本项目磋商文件和获取回执单发送至该供应商电子邮箱。

报名费400.00元,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2)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附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19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振兴路25号

五、开启

时间:20250819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振兴路2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参加磋商。

2.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青神县青竹街道竹艺街131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35081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眉山满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振兴路25号

联系人:牟先生

联系方式:17828123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牟先生

  电话:17828123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