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随县营销部基层所部安防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5-08-06 10:48:44
根据随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会议纪要〔 2025〕10号文件 ,拟对 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随县营销部基层所部安防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价-公开的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随县营销部基层所部安防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ZSX202512801
3. 最高限价: 3.60万元
4.采购内容: 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随县营销部下设四个基层所部(厉山、洪山、店、万和)三年安防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 。
5.服务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随县营销部下设四个基层所部(厉山、洪山、殷店、万和)
6.服务期: 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安防报警设备并提供24小时安防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需提供:
①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③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备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5.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未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未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 采购文件获取
领取方式:现场或电邮、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免费领取
实地领取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随县烟草专卖局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9986565716
领取时间: 2025年8月6日8:30-17:30(北京时间)-2025年8月8日8:30-17:30(北京时间)。
领取要求:领取时间截止后,未领取询价文件的受邀供应商将视作主动放弃本次询价邀请。
方式: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限内 ,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或者单位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 到领取地点免费获取询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8 月 14 日 1 5 时 00分(北京时间)
送达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 2 楼评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询价开始时间: 2025年 8 月 14 日 1 5 时 00分
询价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 2 楼评标室
逾期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 、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7 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 、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 、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随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地址: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 :19986565716
2 . 监督人信息
名称: 随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地址: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联系人: 施女士
联系方式: 18607228319